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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澳洲來的網購客戶事件與大家分享與注意,避免遇到跟小弟我相同情況
有位住在南部的客戶,下單後會故意將收件人的地址用符號代替,舉例地址是123號,下單人會故意打台灣路|23號,而不是台灣路123號
倘若出貨方宅配時沒用電話再次跟收件人確認地址就直接出貨的話,不小心將收件人地址填寫台灣路37號,因當地並沒有台灣路37號這個地址,加上所留的聯絡電話號碼是空號,導致宅配司機無法送達
宅配司機聯絡不到收件人時會打電話給出貨方,出貨方與訂購人透過網路通訊軟體聯繫後,才會說出貨方把地址寫錯,要求宅配司機送貨到正確的地址,因宅配司機配送物品都是有安排路線的,等到收件人告知正確的收件地址後,送貨時間肯定會延後很久才送達
事後收件人會故意用產品沒在指定時間送達與產品口感不如牠所想像中的那麼好吃為由,要求退貨,出貨方若不理會的話,購買方會用宅配司機延誤送達時間為由要求將貨物收回去
經由黑貓人員查詢此購買方的退貨紀錄,已經算是黑名單了,會把網購賣家當作好市多一樣,收到產品開箱吃過後,覺得口感不滿意就要求賠償或退換貨
大家務必要特別留意一位住南部的網購客人,若對方給您的地址數字裡面有|37而不是137時,記得要再次跟對方確認一下正確地址,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困擾與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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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 mark this message contains personal perspective
originally written by Ann
未有「網購故意將地址寫錯」的相關報導,但代購、網購確實頻傳惡意棄標或退貨。依照民法,若是因為顧客疏失才導致給付延遲,業者不需負賠償責任,即使延遲,客人也需進行「催告」,才可以主張解除契約。

▶如果惡質買家情節嚴重,可能會構成《刑法》的「詐術損害財產罪」。2016年曾有一名買家無意取貨、多次虛假下單,目的只是要讓業者損失運費,最後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個月。

▶消費者網購的7天檢視期 只能在必要範圍內使用商品
網購「7天猶豫期」,不代表消費者收到貨可以拼命使用或試吃,7天內容許的試用範圍與消費者在實體商店能做的程度是一致的,若超過「必要檢視範圍」,就不受《消保法》第19條無條件退貨的保障(如:訊息中提到的開箱試吃)。

▶易腐敗、保存期限較短的生鮮食品、客製化商品、有時效的報刊等7大網購項目,不適用「7天無條件退貨」。

Opinion Sources

別以為網購全都適用7天無條件退貨!7大例外商品 想清楚再下單
https://www.storm.mg/article/307340

隨便取消訂單其實違法?!律師幫你解答各種「網購退貨」Q&A,搞懂了才能盡情血拚不踩雷啊!
https://www.ebcbuzz.com/watch/223281

延遲出貨釀沒人收! 賣家反嗆要告消費者
https://news.tvbs.com.tw/fun/891826

全都商品適用7天無條件退貨?
https://shuofeng.com.tw/newsdetail_2_275.html?nc_id=2&n_id=275

代購下單「惡意棄標」挨告 律師:恐構成詐欺
https://news.tvbs.com.tw/life/1222816

別以為網購全都適用7天無條件退貨!7大例外商品 想清楚再下單-風傳媒

你今天網購了嗎?全台人人瘋網購,根據尼爾森媒體研究2016年3月調查,台灣網購人數高達586萬人,等於全台逾4分之1的人口都加入了網購行列,而資策會產業情報研究所(MIC)的調查更發現,2016年台灣人平均網購消費27715元,較2015年成長12%,只是隨著消費者對網路購物的依賴度持續增加,消費爭議也層出不窮。 台北市消保官何修蘭分析,網購爭議最多的就是退貨糾紛,原因在於消費者購物時無法親眼看

https://www.storm.mg/article/307340

延遲出貨釀沒人收! 賣家反嗆要告消費者│TVBS新聞網

新北市有一名嚴小姐在臉書社團上訂購了鞋子,當初賣家主打3到7天就會到貨,但沒想到延遲出貨,嚴小姐恰巧南下不在家無法收貨,導致商品被退回去。來回產生的運費,賣家嗆說要消費者負責,但消保官打臉,延遲出貨賣家得負責,買家反倒能提損害賠償。圖/TVBS在網路上買雙鞋卻被賣家語帶威脅,嚴小姐相當無奈,其實她在1月13日就下單買鞋,但賣家說2天內寄出5到7天內就會收到,但隔了10天嚴小姐才接到宅配電話,礙於在

https://news.tvbs.com.tw/fun/891826
嘎琳 mark this message contains misinformation
originally written by 嘎琳
網購食品類幾乎不能試吃後退貨或做任何請求。
如果是因為送貨延誤未於指定時間內送達的話,建議店家將商品的出貨與送貨時間調整為足夠寬裕的時間區間,以防因為送貨途中出現意外而變成給付遲延。
如果是因為顧客的疏失,沒有填寫正確地址與聯絡電話,因此導致的給付遲延不應該歸責於店家,顧客如果在收到貨後主張送貨遲延而要求賠償是無理由的,店家可不予理會。
貨運業者在送貨遲延的情況下也可能會有遲延責任,但如果是因為託運方或受貨人的原因而遲延就不必負責。

References

短時效的食品類是網購猶豫期的例外,而猶豫期也不是試吃試用期,不可以試吃: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655,2353,&job_id=227231&article_category_id=2371&article_id=139365
https://shuofeng.com.tw/newsdetail_2_275.html?nc_id=2&n_id=275

網購賣家承諾一定天數內送到,但是卻延遲出貨的狀況:https://www.legis-pedia.com/QA/question/448

關於貨運業者的延遲責任: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655,&job_id=148336&article_category_id=274&article_id=78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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