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7月起不准用保麗龍飲料杯 環保署:自備環保杯省5元以上 | 自由電子報 | LINE TODAY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台灣人愛喝飲料,各式飲料店遍佈大街小巷,但所產生的一次用飲料杯數量相當可觀。環保署預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草案,將限制所有飲料店不得提供發泡塑膠(如保麗龍)材質的一次用飲料杯,且消費者自備與未自備環保杯至少應有5元價差。 鑑於國際減塑趨勢,以及考量一次用飲料杯對環境的衝擊,環保署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授權訂定「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