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經營多年的「性開放」政策,還真令人刮目相看!

先是取消性別欄,讓中性、無性、男人女性,女人男性,全部合法;

再來就是同婚合法化;

再來就是外遇除罪化;

再來就是讓適婚年齡降到18歲;

最令人瞠目結舌的是讓16歲小屁孩能夠「性自主」!

民進黨為了取悅年輕族群,不但允許他們「性別自主」,也讓他們「性愛自主」、「性器官自主」。

也難怪有那麼多人不敢生小孩,或者讓小孩從小移民國外,就怕自己小孩在這樣陰陽顛倒、偷龍轉鳳的惡劣環境中成長,未來會變成什麼「性別及性器官自主」怪胎,請問有那個小孩的家長敢冒這個險?

自己沒有子女的執政者,能否設身處地為千萬個有子女的父母想一想?你們這樣做,究竟是在摧毀社會道德次序,還是在重新塑造一個「新而變態」的國家?

寫到這裡,忍不住擲筆三嘆:這個國家究竟怎麼啦?上位者,似乎滿腦子都是「性」,除了「性」就沒有其他更重要的事情可幹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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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written by Ann
1.我國現行《刑法》認為,年滿16歲即具備對性行為的「同意/合意能力」,此法條早在1935年就已正式施行,並非近年的修法或政策!在日本則規定為「13歲」,南韓為「18歲」。

2. 依據現行《民法》,男性年滿18歲者、女性年滿16歲者即可締結異性婚姻,但未滿20歲者須法定代理人之同意。而不論性別,均須滿20歲可締結同性婚姻。

近期法務部的《民法》修正草案中,欲修改的是「成年」的年齡門檻(從20歲調降為18歲),並將不分性別的最低結婚年齡都「統一」為18歲(亦即只有女性從16調整為18歲)。

3. 針對「取消性別欄」的討論,僅針對數位身份證,且依現行制度,雙性人、跨性別者本就無涉及「違法」。

4. 根據大法官第釋字748號解釋,同性婚姻是對「婚姻權」及「平等權」的保障。而通姦罪的刑法除罪化,則是由於其妨害的人民的「性自主權」,但針對婚外性行為,配偶仍可以民事求償。均為性別平等的進步。

References

與未滿16歲的人合意性交,成立犯罪嗎?
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crime-penalty/52

民法下修18歲就成年,家長憂高中生恐衝動結婚?律師解析修法背後所有疑問
https://www.storm.mg/lifestyle/2808054

跨性別專題》也許你我身邊就有跨性別者,只是他們被迫「隱藏」
https://www.thenewslens.com/feature/2016transgender/35711

讓台灣驕傲的一天》「台灣同性婚姻合法化」登上BBC、《衛報》網站頭條,國際媒體全面報導!
https://www.storm.mg/article/1294636

通姦罪失效 若配偶外遇仍可要求民事賠償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005290318.aspx

法律百科|與未滿16歲的人合意性交,成立犯罪嗎?

什麼是「合意」性交? 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的條文中並沒有合意性交的用法,一般稱合意性交是為了與妨害性自主的強制性交概念作區別,也就是以是否違反他人意願而性交作為標準。被害人與行為人間如果是出於「你情我願」的合意性交,基於自願的意思,原則上二人間的性交行為不會觸犯刑法。 與未滿16歲之人合意性交,...

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crime-penalty/52

跨性別專題》也許你我身邊就有跨性別者,只是他們被迫「隱藏」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也許你身邊就有跨性別者,只是因為目前大環境對於跨性別者,仍沒有辦法用一個相對「友善」的方式對待他們,所以被迫「隱藏」得很好。 標籤: LGBT, 性別平權, 跨性別

https://www.thenewslens.com/feature/2016transgender/35711

讓台灣驕傲的一天》「台灣同性婚姻合法化」登上BBC、《衛報》網站頭條,國際媒體全面報導!-風傳媒

17日是「國際不再恐同日」,也是台灣與整個亞洲性別平權、婚姻平權歷史性的一天,立法院表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讓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讓同性伴侶合法結婚的國家(亞太則另有紐西蘭、澳洲)!對此,英國廣播公司(BBC)特別以網站頭條大書特書「台灣同性婚姻合法化」!BBC報導

https://www.storm.mg/article/1294636

通姦罪失效 若配偶外遇仍可要求民事賠償 | 社會 | 重點新聞 | 中央社 CNA

大法官會議29日作出釋字第791號解釋,刑法通姦罪違憲。法界人士指出,被害配偶仍可循民事途徑,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示意圖/圖取自Pixabay圖庫)(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9日電)大法官會議今天作出釋字第791號解釋,刑法通姦罪違憲。法界人士指出,雖然通姦行為刑事免責,但被害配偶仍可循民事途徑,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天作出釋字第791號解釋,刑法第239條通姦罪、刑事訴訟法第23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005290318.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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