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同性婚姻將徹底改變婚姻的內涵
日前大法官針對民法是否違憲審查案召開言詞辯論庭,部分鑑定人提出婚姻的定義充斥著個人主義極其濃厚的色彩,要求國家對同性二人之間的結合保障,與現行《民法》的精神並不相符。 鑑定人張文貞教授對婚姻提出的定義是「兩個具有平等人格尊嚴的主體之間,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的永久結合,」並以此定義支持同性婚姻。另一位鑑定人鄧學仁教授提出,「基於情感之合意,同時具有適法性(符合結婚之要件,例如辦理登記、不得重婚或近親結
日前大法官針對民法是否違憲審查案召開言詞辯論庭,部分鑑定人提出婚姻的定義充斥著個人主義極其濃厚的色彩,要求國家對同性二人之間的結合保障,與現行《民法》的精神並不相符。 鑑定人張文貞教授對婚姻提出的定義是「兩個具有平等人格尊嚴的主體之間,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的永久結合,」並以此定義支持同性婚姻。另一位鑑定人鄧學仁教授提出,「基於情感之合意,同時具有適法性(符合結婚之要件,例如辦理登記、不得重婚或近親結
【為什麼挑選這篇文章】 近期關於同性婚姻有太多爭議,而許淑華更提出了「伴侶法草案」,認為不應該推行同性婚姻而只要伴侶法就好;而在推動過程中,也有許多人提出了各式各樣的問題,從道德風俗到違憲通通都有。 關於同性婚姻和伴侶法的疑難雜症,通通都在這裡清楚解答;從伴侶法、特別法,到最基本的道德風俗衝擊和收養問題,一次解答各種問題! (責任編輯:林芮緹) 圖片取自中央社 文/Joe Wuu 沒有版權,歡迎任
The content above by Cofacts message reporting chatbot and crowd-sourced fact-checking community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ShareAlike 4.0 (CC BY-SA 4.0), the community name and the provenance link for each item shall be fully cited for further reproduction or redistribu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