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國民年金-FAQ-喪葬給付-1. 要符合什麼條件才能請領國民年金的喪葬給付?可以領到多少錢?要怎麼申請?有規定要在多久期限內提出申請嗎?
只要是在國民年金加保期間(65歲前)死亡的被保險人,就可以由「支出殯葬費的人」請領喪葬給付。如果是在「國保退保期間」或「65歲以後」死亡的人,由於死亡時不是國保被保險人,所以不能請領國保的喪葬給付。 喪葬給付的金額是按照被保險人死亡當月之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5個月,國民年金保險月投保金額,自104年1月1日起,由17,280元調整為18,282元。所以,若被保險人於104年1月15日參加國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