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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30起只要斑馬線上有行人,不論距離遠近車輛都必須讓行;若是行人尚未進入斑馬線範圍內,但汽、機車接近斑馬線時,行人站立於路邊且距斑馬線邊緣1公尺範圍內且欲穿越馬路時,駕駛人就應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罰鍰從新台幣3600元提升到6000元,還有道安講習3小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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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ayi.gov.tw/News_Content.aspx?n=455&sms=9150&s=784592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306270060.aspx

未停讓行人執法標準維持3公尺 6月30日起罰鍰加重

交通部王國材今(27)日拍板定案,未停讓行人回歸現行車輛與行人間隔3公尺須停讓的標準,罰鍰提升則如期30日實施,包括罰鍰從新台幣3600元提升到6000元,還有道安講習3小時等。 警政署日前公告取締新措施,6/30起只要斑馬線上有行人,不論距離遠近車輛都必須讓行;若是行人尚未進入斑馬線範圍內,但汽、機車接近斑馬線時,行人站立於路邊且距斑馬線邊緣1公尺範圍內且欲穿越馬路時,駕駛人就應依規定暫停、讓

https://www.chiayi.gov.tw/News_Content.aspx?n=455&sms=9150&s=784592

王國材:未停讓行人標準維持3公尺 罰鍰提升至6000元30日實施 | 生活 | 中央社 CNA

斑馬線上有人時車輛須停讓喊卡。交通部長王國材今天表示,執法標準回歸現行車輛與行人間隔3公尺須停讓的標準,罰鍰提升則如期30日實施。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306270060.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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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圖看懂 停讓行人新制

6/30起,只要斑馬線上有行人,不論遠近,駕駛都要停讓。
另外,未劃設行穿線的交岔路口,如果有人要穿越馬路,或已進入路口,汽機車也都應立即暫停,讓行人先通過。

新制路口不停讓行人取締原則,針對「有劃設行穿線的交岔路口」部分,若行人尚未進入斑馬線範圍內,但汽、機車行近斑馬線時,行人站立於路邊且距斑馬線邊緣1公尺範圍內,且欲穿越馬路時,駕駛人就應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若駕駛人未立即暫停讓行人先過,汽車前懸(即車頭)或機車前輪再進入斑馬線範圍內,就應舉發。

其次,行人已進入斑馬線範圍內時,汽機車行近斑馬線,不論行人位於車輛的近端或遠端,汽、機車都要立即暫停讓行人先過;若駕駛人未立即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汽車前懸或機車前輪再進入斑馬線範圍內,同樣應舉發。

針對「未劃設行穿線的交岔路口」部分,汽機車行近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站立於路口處且欲穿越馬路,或行人已進入路口時,汽、機車都應立即暫停讓行人先通過路口;若不暫停讓行人先過,而搶先通過路口者,即應舉發。

警政署日前指出,目前不停讓行人先行的取締認定原則及應注意事項規定,依據「強化行人路權執法計畫」,若路口無人指揮時,車輛前懸已進入斑馬線且距離行人行進方向1個車道寬(約3公尺)以內,即為取締認定基準。

此外,路口有義警、學校導護志工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時,駕駛若不聽從指揮強行通過者,可直接認定舉發;警方以攔停舉發方式執行為原則,但若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例如駕駛強行或高速通過者,可直接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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