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開發白皮書---礦業法為何非修不可 | 地球公民基金會
你知道嗎?截至2015年底,全台陸地礦區有246個,這些礦區總面積高達48,953公頃,相當於1.8個台北市。你知道嗎?其中195個是現役礦場(實際探、採礦及其附屬場所),但確切數量、位置不明。官方沒有任何現有礦業用地範圍、面積或其他統計的公開資料。你知道嗎?現役礦場中,僅28個(14%)曾進行過環境影響評估,僅3個(都環評過)曾由區委會進行土地開發許可審查。
你知道嗎?截至2015年底,全台陸地礦區有246個,這些礦區總面積高達48,953公頃,相當於1.8個台北市。你知道嗎?其中195個是現役礦場(實際探、採礦及其附屬場所),但確切數量、位置不明。官方沒有任何現有礦業用地範圍、面積或其他統計的公開資料。你知道嗎?現役礦場中,僅28個(14%)曾進行過環境影響評估,僅3個(都環評過)曾由區委會進行土地開發許可審查。
第 一 章 總則 為合理利用國家礦產,並兼顧經濟、環境及文化永續發展,保障人民權利,增進社會福祉,特制定本法。 中華民國領域、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內之礦,均為國有,非依本法取得礦業權,不得探礦及採礦。 本法所稱之礦,為下列各礦:一、金礦。二、銀礦。三、銅礦。四、鐵礦。五、錫礦。六、鉛礦。七、銻礦。八、鎳礦。九、鈷礦。十、鋅礦。十一、鋁礦。十二、汞礦。十三、鉍礦。十四、鉬礦。十五、鉑礦。
記者許雲凱、馬麗昕、陳偉婷、陳慧敏;主編邱家宜 近期3組總統候選人都陷土地、房產爭議,尤以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萬里老家議題延燒最久,從9月初至今風波不斷。賴清德曾多次對外說明老家是礦工工寮修繕整建,仍未化解外界疑慮。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黃國昌12月7日開記者會提出航照圖,指控該建物為空地新建;新北市政府12月25日亦發布新聞稿,再用航照圖,試圖說明賴清德老家不是老屋整建,而是2003年於工寮
瑞芳九份、金瓜石地區廢止礦區建築問題,前瑞芳鎮長顏世雄今天指出,當年他與前台北縣長蘇貞昌推動北縣府訂定自治規則,可透過一定程序,讓房屋合法化,這有前例。
第 一 章 總則 本法依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十八條及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第一項制定之。地方制度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本法用詞之定義如下:一、地方自治團體:指依本法實施地方自治,具公法人地位之團體。省政府為行政院派出機關,省為非地方自治團體。二、自治事項:指地方自治團體依憲法或本法規定,得自為立法並執行,或法律規定應由該團體辦理之事務,而負其政策規劃及行政執行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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