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中指出許多消防從業人員與消防署間的爭議事項,及民間團體對政策、修法的呼籲,均涉及兩方不同主張。
▶ 2004年,環保署抽查自來水蓄水池與水塔時,便表示「飲用水池與消防水池併用,因逆止閥故障使消防水進入水池」為四大常見污染原因之一。
過去政府發現,自來水經過蓄水池、水塔後,水質「不合格率」竟提高,因此2004年至2010年間,環保署與環保局頻繁抽驗、宣導清潔維護水塔與蓄水池的概念,但近年確實較無相關公告。
自來水公司建議,消防系統用水與飲用水務必分開。過去曾發生,消防設備公司人員維修時誤接管線或止閥栓鬆脫,導致消防泡沫水污染水塔的案例,醫師便指出長期暴露,可能會影響肝腎及生育能力。環保局提醒民眾,最好半年清洗一次水塔、定期檢查,若出現異樣請務必暫停飲用,留樣、通知水處協助處理,並加強檢修。
▶ 「滅火器工業同業公會」指控消防署核准的乾粉滅火器,其實都內含致癌的二氧化矽,公會表示,已有裝填員工疑似因長期吸入致癌粉塵而罹患喉癌。
IARC確實認定吸入「二氧化矽粉塵」對人體有致癌性,因此歸類為第一類致癌物。
但消防署回應,已要求廠商揭露成分,以確保勞工作業場所之晶型二氧化矽粉塵危害暴露低於容許濃度規定值,並承諾將重新審視消防檢驗制度。消防署認為長期暴露才有致癌風險,一般民眾毋須擔心。針對相關從業人員,則協請勞工單位注意該產業作業場所勞工安全。
▶ 目前《消防設備人員法》修正草案,正在立院委員會待審階段。
此法案曾6度送立法院審議,均因「暫行人員」爭議而擱置。消防專技人員上路25年,管理法規仍難產,且無任何違規記點、撤照等把關機制,根據目前的草案版本,消防署表示只會針對2類暫行人員給予保障,並不會讓「所有」現行的暫行人員就地合法。而工會認為,暫行人員均應經由考試取得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