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文:"國際知名科學期刊《自然》在上個月刊出一篇論文探討空汙和肺腺癌的關係時提到,台灣的肺腺癌致死率竟然是全球最高。" 此說法為錯誤解讀期刊報告。
- 事實:
1. 該篇採用英國、南韓及臺灣細懸浮微粒(PM2.5)及癌症資料進行研究,目的為探討PM2.5導致肺腺癌的因果關係及生理機制。研究說明PM2.5會使身體中的原先存在的致癌基因突變及細胞發炎反應,促進肺腺癌的發生,而無論亞洲或西方國家在特定年區間的PM2.5濃度與肺腺癌發生率皆呈現正相關,呼籲國際應關注此公共衛生議題。
2. 文獻中各國PM2.5濃度、暴露評估方式、癌症登記資料年份皆不同,並無法比較各國差異。例如所引用南韓PM2.5濃度的時間區間為2015到2017年,台灣則引用2004到2015年。不同年份區間亦可能導致研究分析結果不同,故文獻並未直接進行各國比較,有媒體報導「台灣肺腺癌罹患率全球第一」更是嚴重誤解其內容,引用科學文獻應謹慎解讀,傳遞正確資訊。
3. 針對我國的空污改善狀況,環保署表示,空氣品質指標普通及良好(AQI≤100)比率已由2013年68.2%,提升至2022年93.6%,其中PM2.5、NO2及SO2濃度下降幅度分別達48%、32%及63%;且該篇期刊也特別提到台灣空污自2013年以後大幅改善的事實。(資料:環保署)
- 內文:"電力政策的國際主流價值改變了,如今「非碳」已經取代了「非核」" 非事實。
- 事實:
1. 國際上沒有以「非碳」取代「非核」,對於歐盟來說,有條件定義核能為綠能也只是短期因應烏俄戰爭造成的能源短缺,長期仍是非核。而美國與蘋果公司定義的清潔能源是“再生能源”,其中並不包含核能。
2. 歐盟將實際上對於“能被稱為綠能的核能”仍設下多項嚴格的前提:例如新興核電廠必須是用來取代燃煤電廠,且必須是三.五代新型原子爐的核電機組,即使發生電源喪失事故,也可冷卻燃料棒,並對核安審查單位證明使用的是「意外可控制燃料(accident tolerant fuel)」;對於核廢料處置的要求更是嚴格,必須於二○五○年以前找到高階核廢最終處置設施,且除了核能進口國、核電廠所在國,不得再將核廢料輸出至第三國處置。《歐盟分類法》的作用是定義各種投資與經濟活動是否符合「環境永續」標準的指引手冊,因此將核能貼上綠色標籤以後,原本銀行只能投資借款給符合綠色分類的計畫,接下來就變成能參與新建核電廠的投資融資方案,符合這些條件的核電廠才能夠投資或融資給他們。(資料:今周刊)